上海出台三项网络平台合规指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透露:近日,该局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和《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明确网络零售平台、餐饮服务平台合规管理要求。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出台的《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进行修订,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新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直播营销平台管理责任。
此次制定的《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聚焦平台主体合规、商户及商品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4个方面,对网络零售平台提出36项具体要求。具体包括:从主体资质、平台协议与规则、合规管理机构和制度等方面,明确零售平台主体合规要求;从入驻主体审核、商品信息管理、商品质量管理等方面,明确商户及商品管理要求;从广告营销、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方面,明确平台运营管理要求;从格式条款、纠纷处理、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方面,明确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据了解,《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聚焦5个重点方面内容,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出38项具体要求。除平台主体合规、运营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外,还结合餐饮服务平台特点,对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餐饮配送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比如,从入驻审核、餐品信息管理、禁售餐品管理等方面明确餐饮平台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以及从配送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餐饮配送管理要求。
此次修订的《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结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直播营销平台管理责任,并更新调整负面清单内容。包括新增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新增建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增加对平台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相关行为的规范要求。此外,将负面清单10项内容增加调整为14项内容,与《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相关内容一致。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